華北電力大學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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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簡介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平臺"重點建設大學。2017年,學校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行列,重點建設能源電力科學與工程學科群,全面開啟了建設世界一流學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新征程。
學校1958年創(chuàng)建于北京,原名北京電力學院。學校長期隸屬于國家電力部門管理。2003年,學校劃轉教育部管理,現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電力集團和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組成的理事會與教育部共建。學校校部設在北京,分設保定校區(qū),兩地實行一體化管理。學校現有教職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萬余人,研究生近1萬人。學校占地1600余畝,建筑面積100余萬平方米。
學校設有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能源動力與機械工程學院、控制與計算機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可再生能源學院、核科學與工程學院、數理學院、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11個學院。學校擁有"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熱能工程"2個國家級重點學科、25個省部級重點學科;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兩個學科分別位列A檔和A-檔;"工程學""環(huán)境/生態(tài)學""材料科學""化學"和"社會科學"5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學"學科進入全球前100行列;擁有5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7個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23個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和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等13個專業(yè)學位授權類別,形成了培養(yǎng)本科、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
二、培養(yǎng)目標
為了充分發(fā)揮高等教育"培養(yǎng)人才"、"傳播知識"、"服務社會"的基本職能,合理有效的利用教育資源,多渠道、多模式的培養(yǎng)高層次、高素質、復合型、創(chuàng)新型的在職高層次科技人才、企業(yè)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yè)技術人才,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guī)定》設立本項目。
同等學力研修班完成課程學習者可獲得華北電力大學同等學力研修班結業(yè)證書,符合條件者,可申請華北電力大學碩士學位。
三、學制與教學
1、學習年限:學制2年,學習年限2-6年。分為課程研修班和申請碩士學位2個階段
2、課程設置:按照各專業(yè)《華北電力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要求設置。
3、教學管理:采取學分制,修滿學分,考試合格,準子結業(yè)。
4、授課方式:采用在學校集中授課和網絡課堂等多種方式。
四、報名條件
(一)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有學士學位。
(二)報名材料
1、報名表(附件1)
2、身份證、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1寸近期免冠藍底照片2張
4、申請審核費用
五、申請碩士學位條件
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完成同等學力課程研修班的課程學習,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考試合格(簡稱"???)。
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簡稱"國考")。
資格審查合格后,申請人必須在六年內(資審通過之日起算)通過"校考"與"國考",并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提交碩士學位論文,在半年內完成論文答辯并通過。
六、課程設置
類別 | 課程名稱 | 類別 | 課程名稱 | ||
學位課 | 公共課 | 第一外國語 | 學位課 | 學科專業(yè)課 | 電力系統(tǒng)運行控制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電力系統(tǒng)測量與微機保護 | ||||
自然辯證法概論 | 電力系統(tǒng)規(guī)劃 | ||||
基礎理論課 | 矩陣論 | 電氣設備智能感知與診斷 | |||
數值分析 | 過電壓分析與防護 | ||||
規(guī)劃數學 | 電能質量分析與控制 | ||||
學科基礎課 | 電網絡理論 | 直流輸電 | |||
高等電磁場分析 | 電力市場理論與應用 | ||||
交流電機及其系統(tǒng)分析 | 非學位課 | 必修課程 | 研究生科學道德與學術規(guī)范 | ||
動態(tài)電力系統(tǒng)分析與控制 | 選修課 | 科技信息檢索與論文寫作專題講座 | |||
電介質放電理論 | 儲能技術及其電力系統(tǒng)應用 | ||||
現代電力電子技術 | 綜合能源系統(tǒng)建模與分析 | ||||
現代控制理論 | 電動汽車與能源互聯網 | ||||
高電壓工程基礎 | 國考部分 | 國考基礎部分 | 電工基礎理論 | ||
現代控制理論 | 微機原理與應用基礎 | ||||
高等電力系統(tǒng)分析 | 國考選考部分(五選一) | 電力系統(tǒng)分析 | |||
電力電子裝備與器件應用基礎 | 電機學 | ||||
數字信號處理 | 高壓與絕緣技術 | ||||
學科專業(yè)課 | 電磁兼容 | 電力電子技術與電力拖動 | |||
超導電力基礎 | 電網絡理論與電磁場數值分析 | ||||
新能源發(fā)電技術 | / |
*備注:課程設置以當年研究生院教學計劃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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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證書頒發(fā)
1、研修班證書。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課程者 ,經學校考核合格后,頒發(fā)"華北電力大學同等學力研修班證書"(證書加蓋學校鋼印、校印、校長印)。
2、碩士學位證書。取得華北電力大學同等學力研修班證書并通過國家統(tǒng)考后一年內完成學位論文答辯者,可獲得華北電力大學碩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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