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法律(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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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原則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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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類型
2024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覆蓋16個專業(yè)學位類別。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學業(yè)后,均可獲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詳細政策參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tǒng)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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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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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專業(yè)和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yè)、考試科目及相關說明請見《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1.全國統(tǒng)考:四門考試科目詳見專業(yè)目錄(教育學、歷史學、醫(yī)學等門類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yè)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一)、英(二)、日、俄)、數(shù)學(一)、數(shù)學(二)、數(shù)學(三)、數(shù)學(農)、化學(農)、教育學專業(yè)基礎、教育綜合、歷史學專業(yè)基礎、計算機學科專業(yè)基礎、臨床醫(yī)學綜合能力(西醫(yī))、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命題,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題。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聯(lián)考:考試科目為英(二)、管理類聯(lián)考綜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命題。
3.法律碩士(JM)聯(lián)考: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法律碩士綜合,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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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考方式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嚴格核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yè)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報考我校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考生必須選擇浙江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3312)。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日期: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即為網報有效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考生持在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報考,網上確認階段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選擇浙江大學考點的考生,將在“中國研招網”網上確認系統(tǒng)辦理確認環(huán)節(jié),具體請于10月下旬關注我校研招網通知。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系統(tǒng)上傳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上傳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選擇其他考點的考生:網上確認時間由報名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安排,請考生自行查閱。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寄送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寄送“同意報考”的證明。請在網上確認通知規(guī)定日期前寄達我校研招處。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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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初試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和書寫。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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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于復試階段統(tǒng)一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具體要求及安排屆時見網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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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劃線與復試
各學院(系)根據(jù)各招生專業(yè)計劃、考生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在學?;痉謹?shù)線上確定各專業(yè)的復試分數(shù)線,并以此確定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jù)專業(yè)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并在復試前通過各學院(系)網站向考生公布。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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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參加體檢,體檢須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根據(jù)《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要求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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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政審與錄取
我校根據(jù)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的同時可以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復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錄取學院(系)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報考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生,在考生正式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參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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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學制
各學院(系)專業(yè)的學制請查詢研究生院網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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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學費
90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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