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yǎng)單位:
日前,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科技廳聯(lián)合發(fā)函(蘇教辦研函〔2021〕4號),啟動2021年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申報工作(相關內容詳見附件),現(xiàn)將我校申報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凡與我校具有科研合作,符合《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辦法》中“設站條件”的省內外企業(y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等機構均可與我校聯(lián)合申報。
二、申報步驟及時間安排
1.申請設站單位與學校合作單位(教師)協(xié)商,達成申報意向,由學校教師將申請設站單位基本信息提交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
2.研究生院根據(jù)《管理辦法》對申報單位進行篩選,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單位填寫《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申報書》(附件B中的附件1或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書》)。
申報單位應按本單位性質(分企業(yè)填報和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填報兩類不同表格)填寫相應的《申報書》,《申報書》須合作雙方聯(lián)合填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格式不限),于8月15日前將《申報書》及證明材料電子版提交研究生院肖老師(xiaoyou@njust.edu.cn)。
3.《申報書》由申報設站單位、學院分別簽字蓋章后,送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審核通過后,《申報書》加蓋學校公章、負責人簽章(8月18日前完成)。
4.學校管理員為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設置單位賬號和初始密碼。
5.申報單位將《申報書》、證明材料分別轉換成PDF文件,根據(jù)賬號和初始密碼登錄“江蘇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臺”(http://jsxw.jse.edu.cn/,以下簡稱平臺),通過“高校登錄”端口進入,分別上傳《申報書》、證明材料PDF文件(8月19日前完成)。
6.申報材料分別在申報設站單位及學校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8月25日前完成)。
7.學校管理員通過平臺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完成申報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
20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