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根據(jù)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和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普通考生: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的國家A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的國家A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基準,單科分數(shù)線不變,總分降10分。

  二、復試名單確定的依據(jù)

  1.各二級招生單位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和學校要求,制定本單位的《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經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學校招生考試處審核備案后,提前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布。

  2.各二級招生單位按考生的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復試名單。招生專業(yè)上線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在1:1.2-1:1.5,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1.8;招生專業(yè)上線生源數(shù)量不足招生計劃120%的,一般應安排全部上線生源參加復試。

  3.今年我校繼續(xù)招收公費定向培養(yǎng)粵東西北教師專項計劃考生,招收200人。相關復試錄取方法請查看相關專業(yè)所在二級招生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

  詳情請查看鏈接:https://yz.scnu.edu.cn/a/20210322/452.html

  4.由各二級招生單位通知本單位符合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三、調劑

  具體調劑辦法請查看我?!?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辦法》。

  四、復試時間與形式

  2021年3月下旬--2021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以各二級招生單位通知為準。

  我校體育科學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三個二級招生單位采用現(xiàn)場復試形式,其他二級招生單位均采用網(wǎng)絡遠程復試形式,考生端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等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復試內容

 ?。ㄒ唬┵Y格審查

  由各二級招生單位對復試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

  1.考生需驗證的材料

 ?。?)身份證

 ?。?)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查學生證,含網(wǎng)絡教育應屆生、自考本科應屆生),持境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政審表(下載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應屆生和暫緩就業(yè)/擇業(yè)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yè)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大學歷年成績表

  (5)學歷認證報告(https://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屆生)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應屆生)

 ?。?)與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誠信復試承諾書》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其中,各類考生需提交的材料(電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1)(2)(3)(4)(6)(8);

  網(wǎng)絡教育或成人教育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1)(2)(3)(4)(6)(8),以及錄取當年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往屆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考生/擇業(yè)期考生):(1)(2)(3)(4)(5)(8);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包括應屆生和往屆生):還需要提交(7)。

  ※上述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入學后需提交紙質版原件到所在二級招生單位復核。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經專業(yè)指導組及二級招生單位簽署意見同意后報招生考試處備案。擬錄取后再補提交的申請無效。

  2.提交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yè)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須在3月24日上午12:00前與報考的二級招生單位聯(lián)系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具體由各二級招生單位通知),由二級招生單位匯總提交給招生考試處審核。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復試前需向相關二級招生單位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材料,入學后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二級招生單位審核并留存復印件。

 ?。ǘ驮嚕可簧儆?0分鐘)

  復試包括復試科目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個部分。

  1.復試科目考核(滿分100分)

  2.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各部分分數(shù)比例由各二級招生單位自定)

  (1)外語考核

  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專業(yè)素質考核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yè)基礎知識、專業(yè)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和了解情況,以及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等。

 ?。?)品德與實踐能力考核

  重點考察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情況和社會實踐經歷等,尤其要切實加強誠信評判,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ㄈ┩葘W力加試考核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飘厴I(yè)兩年)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請此類考生在復試前與相關的二級招生單位取得聯(lián)系。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ㄋ模w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公示擬錄取名單期間,擬錄取的考生需向各二級招生單位郵寄醫(yī)院(二級甲等以上)的體檢報告原件(近3個月內有效)。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錄取

  1.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2. 我校非全日制專業(yè)方向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yè)。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下載方式: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復試成績=(復試科目考核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yè)學位的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復試成績×50%來計算。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生分開排序,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擇優(yōu)錄取。

  5.擬錄取名單需在網(wǎng)站公示十個工作日。

  (公示網(wǎng)站:http://yz.scnu.edu.cn/)

  七、其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入學三個月內,各二級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在復查中表現(xiàn)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

  八、聯(lián)系方式

  1.招生咨詢:

  學校招生考試處:020-85213863傳真:020-85213484

  網(wǎng)址:http://yz.scnu.edu.cn/

  2.招生監(jiān)督辦公室電子郵箱:zsb03@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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