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法學院法律(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湘潭大學 2024 年計劃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1436 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1494 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137 人,其中法學院法律(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計劃招生6人,最終招生人數(shù)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遵紀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 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 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 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 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以當年學校確定的研究生新生報到日期為準, 下同) 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 自學考試的考生要求注冊學籍在 2022 年 12 月以前, 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日期同上) 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凡報考我校的未畢業(yè)自考生, 須在網報信息的備用信息1中填寫考生本人的考籍號。在湖南省報考的未畢業(yè)自考生在網上確認時, 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本人考籍證確認。請尚未畢業(yè)的自考生網報時認真查看我校的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報考。否則, 由此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 (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 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符合我校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 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報考。

  (五)我校關于學生個人檔案的重要注意事項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個人檔案必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日期同上)到校。

  2.個人檔案一經調入學校,畢業(yè)前不允許提前調出學校。

  3.凡未按規(guī)定辦理檔案手續(xù)的,開學后將不予以注冊。

  (六)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 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 。

  

三、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shù)民族身份, 且申請定向就業(yè)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符合條件的考生于初試成績公布后, 復試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 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 印件,以及定向協(xié)議書原件)。

  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我校依據(jù)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

  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上線的考生 不能調劑到其他專業(yè)。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guī)定, 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蚱渌叩冉逃龣C構錄取, 在基本修業(yè)年限或者學校規(guī)定的修業(yè)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yè)年限) 內, 在從事其他職業(yè)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 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yè)時, 所在高等學校根據(jù)其修業(yè)年限、學業(yè)成績等,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yè)證書; 其學業(yè)水平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學位標準, 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執(zhí)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yǎng)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 2024 年共有 8 個專業(yè)學位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具體為 035101 法律(非法學)、035102 法律(法學) 、035200 社會工作、 085500 機械、085900 土木水利、125100 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125400 旅游管理。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 并按要求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 (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3 年 9月 24日至 9 月 27 日為(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 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 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要求和網站提示進行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未按時繳納報考費的考生不予網上確認和準考。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 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 校驗結果。

  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詢

  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凡報名系統(tǒng)中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須在2023年11月4日前將個人學歷認證報告等證明材料發(f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郵箱(yzb@xtu.edu.cn),否則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5.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考生應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具體時間見各報考點的確認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提前準備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為學生證、未畢業(yè)自考生提供學籍卡(證)) 等材料,根據(jù)各報考點確認公告的要求, 進行網上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和網上確認者,報考無效。

  3.所有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報名時不需檔案單位介紹信, 報考材料也不需加蓋公章, 但擬錄取后需出具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 等材料, 所以請考生務必征得單位同意; 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 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所填各種信息及所有報考材料必須真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 ,一經查實, 即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六、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忌鷳斣诳记笆熳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 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3 年 12 月 24 至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1:30,下午 14:00~17:00)。超過 3 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 12 月 26 日進行(起始時間 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 14:30)。

  2.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125100 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 125300 會計、 125400旅游管理、125500 圖書情報、035101 法律(非法學) 、035102 法律(法學) 均為全國統(tǒng)一命題。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論、 199-管理類綜合能力、 201-英語(一)、202-俄語、203- 日語、204-英語(二)、301-數(shù)學(一) 、302-數(shù)學(二) 、303-數(shù)學(三) 、396-經濟類綜合能力 、397-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法學) 、398-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非法學) 、408-計算機學科專業(yè)基礎、 497-法律碩士綜合(法學)、498-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 均為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 有關考試內容請參照教育部統(tǒng)一編制的考試大綱。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 小時。

  法學院法律(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初試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論②201 英語(一)或 203 日 語③397 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 (法學)④497 法律碩士綜合(法學)

  3.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詳見考生準考證。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等由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自主確定,具體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的復試方案。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 報考的考生, 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 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 035101 法律碩士(非法學) 、125100 工商管理碩士、 125200 公共管理碩士、125400 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法學院法律(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科目:①029006 法學基礎 課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①029003 法理學 和②029004 民法學

  

七、體檢

  體檢時間:考生在擬錄取后須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由我校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要求: 按照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 執(zhí)行。

  

八、錄取

  我校根據(jù)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 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 成績, 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以及檔案(工作) 單位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等 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九、學習年限及學費

  湘潭大學法學院法律(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 3 年(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yè)年限) ,學習年限 3-5 年;學費10000元/年(參考往年),具體學費標準請參見湖南省物價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學習地點為湘潭大學,不提供住宿。

  

十、違規(guī)處理

  對于填報虛假信息、 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 我校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變動, 請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相關通知為準。有關業(yè)務課考試的問題咨詢,請直接與報考學院聯(lián)系。

  2.湘潭大學應屆畢業(yè)生的檔案和學習單位統(tǒng)一填寫為“湘潭大學XX學院”,通訊地址為“湘潭大學XX學院XX班”。

  3.請考生報名后不要變更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信息, 以免影響網上確認、復試、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等后續(x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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